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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的文筆不差,但這篇給我的感覺比較像失戀的網誌記事,而非極短篇小說。

何謂極短篇小說?

「一般認為小小說的篇幅應在兩千字以下。由於題材常是生活經驗的片段,因此可以是有頭無尾、有尾無頭、甚至無頭無尾。高潮放在結尾,高潮一出馬上完結,營造餘音繞樑的意境。由於比短篇更短,字句也需要更加精練,題材能見微知著者為佳。一個意外的結局雖能吸引讀者目光,但文章短還是要有伏筆呼應,比起給予讀者意外與驚喜,應該更重視能否帶給讀者感動。」

嗯,因為「可以無頭無尾」這點,我就不談結尾了。

* * *

首先,「精鍊」部分。

整體而言,流暢度不錯,但精簡度可以再加強。如:

 一、「就連今天其他朋友們在聊天說笑時。」可改為:「就連今天朋友們在聊天說笑時。」

 二、「我永遠都不會忘記,妳選擇了他的那一天……那一天妳約我出來。」第二個「那一天」可省略。改成:「我永遠都不會忘記,妳選擇他的那一天,妳約我出來。」

 三、「妳知道嗎?當我一接到妳的電話聽到妳要約我出來時,我有多高興嗎?」可合併為:「妳知道當我一接到妳的電話、說妳要約我出來時,我有多高興嗎?」

 四、「我簡直像是一個得到電動玩具的小朋友一樣。」改:「我簡直像得到電動玩具的小朋友一樣。」

 五、「然後還倒在床上給它跌個狗吃屎。」改:「然後在床上跌了個狗吃屎。」

 六、「當時妳的表情充滿著幸福的模樣。」改:「當時妳的表情充滿幸福。」

 七、「妳頭一轉,轉向他的臉龐。」改:「妳轉向他。」

 八、「這時,妳環住他的腰說:『是啊!我們兩個交往了!』」改:「這時,妳環住他的腰說:『是啊!我們交往了!』」

 九、「而妳就站在麥當勞的門口外面。」改:「而妳就站在麥當勞門外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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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字句讓人匪夷所思,如:

 一、「這天和朋友出去吃飯,他們嘴邊一直嚷著有個藍色的人在晃動著,就是我。」作者想表達的究竟是什麼?藍色的阿飄嗎?若是描寫主角憂鬱,建議改成:「他們對於我突然的憂鬱感到震驚,直嚷:『好像跟個藍色的人在吃飯。』」之類的句子。

 二、主角既說:「他什麼都比我好,我甚至覺得他的一切都勝過於我。」後段卻沒有對此好男人的描述?這樣是該如何說服讀者「這個男人完美無瑕」?

 三、「我看到的依然是妳那非常甜蜜的匿名。」、「我在自己MSN的匿名打上。」匿名的意思是什麼?「匿名,是一種不具名或使用化名的行為,相對於具真實身份的行為。匿名目的是不想表露自己身份,或者因為多種原因身份/特徵不明。」匿名絕不等於狀態暱稱,這可差了十萬八千里遠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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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詞重複過多,一般而言,若無不可抗因素,百字內盡量不要有重複的用詞,不僅會讓人感到毫無變化,也易暴露出作者的識詞不足。如:

 一、「曾經,我幻想過妳會喊我寶貝,也幻想過妳總有一天一定會說妳愛我,但一切的幻想,卻在妳選擇了他之後瞬間破滅!」有注意到嗎?單這一段就出現了三個「幻想」,其實可將「幻想」替換成「想像」,最後一個「幻想」亦可改為「期待」。

 二、文內都以「瞬間」形容時間極短,但其實「瞬間」有很多詞可代換,如:「剎那」、「霎時」、「頓時」等。

 三、「了」的使用頻率過高,不僅阻礙流暢度,也令人覺得冗贅,好比說這段:「我用『了』生平最快的速度,五分零三秒挑衣服,換衣服再加上抓頭髮!然後又用『了』我生平最高的時速,七十公里一路飆到『了』妳約我見面的地方,一中街。」

 四、「破滅」此詞出現次數稍多,可改為「幻滅」、「破碎」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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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,劇情跟情感刻劃。

從頭到尾,我感覺不到男主角多愛女主角,只是一味地想「佔有」,得不到又暴怒崩潰:「在妳揚起幸福的嘴角時,我落寞著。」這句就是個證明,所愛之人幸福,主角卻感到難過憤恨?也許作者自己知道男主角的愛有多深刻,但既然你今天要呈現給讀者,就盡量不要這樣模糊不清。留下想像空間是好的,然而過分籠統就會造成讀者疑惑、劇情空白。其實我一直覺得此篇若發展成中短篇小說會很不錯:可增加男女主角先前的互動、男主角之後如何調適等等。

以極短篇而言,我感覺不到「韻味」,如先前所述,情感流露上本就稍嫌不足,雖說文末的詩多少有彌補這點,但看完我只覺得麻痺、空洞,幾乎沒有感動,而正似一開始講的:「文章短還是要有伏筆呼應,比起給予讀者意外與驚喜,應該更重視能否帶給讀者感動。」讀者感受不到作者的情緒澎湃,怎能算是成功的傳達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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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著,標點符號問題。

 一、刪節號過多,讓人感到整篇文章瀰漫著股將死之氣。

 二、驚嘆號有時出現得很詭異,如:「我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,五分零三秒挑衣服,換衣服再加上抓頭髮『!』然後又用了我生平最高的時速,七十公里一路飆到了妳約我見面的地方,一中街。」此句驚嘆號用句號即可。

 三、請善用逗號及破折號。破折號可以用在哪裡?「行文中解釋說明的語句,用破折號標明。」如以下這段:「我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,五分零三秒挑衣服,換衣服再加上抓頭髮!然後又用了我生平最高的時速,七十公里一路飆到了妳約我見面的地方,一中街。」可改為:「我用了生平最快的速度--五分零三秒挑衣服、換衣服再加上抓頭髮!然後又用了我生平最高的時速--七十公里一路飆到了妳約我見面的地方-- 一中街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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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量詞有個錯誤:「寫下了一個短詩」的「一個」應為「一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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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,人稱請固定:「這時『妳』環抱住他的腰說。」、「原本我所期望的一切、我所幻想的一切,都因為『她』選擇了他而就此破了滅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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