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樓:
妳這算什麼分手理由?
「不知道怎麼愛、感覺有疙瘩、不喜歡一再隱忍或爭執的感覺、覺得彼此無法契合」?
感情不就是要慢慢培養的嗎?有疙瘩,他不在意啊!只要妳點頭,他就願意繼續和妳交往!
妳懂不懂他很愛妳啊?妳懂不懂他有多想挽回妳?
妳不要這麼沒心肝好不好?
二樓:
不好意思,我是旁觀者。
以上的幾點理由,我覺得當作原因是合理的。
若閣下感到憤怒,不妨靜下來想想,
--很多人的分手理由是:「不愛了。」難道您也要氣呼呼地指責那些人沒心肝嗎?
不知道怎麼愛,會不會導致不愛了、分手吧這種結果?
感覺有疙瘩,會不會導致不愛了、分手吧這種結果?
不喜歡一再隱忍及爭執的感受,會不會導致不愛了、分手吧這種結果?
覺得彼此無法契合,會不會導致不愛了、分手吧這種結果?
假使閣下能做到「我不愛他卻還繼續假裝愛他,因為我不想傷害他」,
再來責備別人無情。
三樓:
我沒力氣爭什麼了……
我只想說:我還是很愛妳……
我很難過,妳從來沒告訴過我妳的不滿!
這樣我們要怎麼契合呢?
四樓:
我不告訴你我不滿,是因為你都狡辯、對我發脾氣。
對,總結一句話,就是不愛了。
謝謝二樓為我說出心裡的感受。
五樓:
我是一樓。
身為旁觀者,就不應該隨便傾向於哪一方吧?
你這樣子,實在有失公平!
六樓:
我是二樓。
是沒錯,但同樣的,您也並非當事人。
當事人心裡的難受、掙扎和煎熬程度,都非你我所能明白。
而我只是以旁觀的角度陳述事實。
反觀您,一味偏袒男方,是否也有失公平?
七樓:
我是三樓。
我很抱歉,我不該老是對妳發脾氣。
一萬個對不起,真的……
求求妳,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?
再給我們的愛情一次機會好嗎?
八樓:
四樓。甭談。
九樓:
四樓的不要太過分!這麼高傲是什麼意思啊?妳以為妳是什麼東西?
對了,我是一樓。
沒錯,二樓的,我不是當事人,但是我想為男方傳話給女方!
再補充,很對不起,我比較喜歡幫「我看得順眼的人」講話。
你難道就這麼喜歡別人的戀情破碎嗎?
還是你其實暗戀他們兩個其中一個?巴不得他們分手?
十樓:
我是二樓,回應一樓的質問。
您這話似乎太情緒了,也明顯表現出您並非客觀,而是十分主觀。
我並不喜歡看別人戀情破碎,但我更痛心兩個不對的人硬要湊在一起。
倘若您談過戀愛,就會明白。跟不對的人在一起,一點也不幸福。
我沒有暗戀他們其中之一,也沒有期待他們分手。
反倒是您,說得這麼激動,
--該不會是想在男方面臨過渡期時趁虛而入?
十一樓:
我三樓!拜託妳--求求妳再讓我擁有妳一次好不好?
沒有妳的凝視、沒有妳的笑、沒有妳的愛、沒有妳的體溫,我會瘋掉!
難道妳要看我瘋掉嗎?妳要我去精神病院嗎?
不要對我這麼狠心啊……!
十二樓:
四樓。別想。神經病。
十三樓:
我是一樓!
妳才神經病!二樓的你也是,憑什麼隨便說我想趁虛而入?
小心我告你!怪胎!
呸!四樓的,不識好人心,妳就等著吧!妳會後悔離開這麼好的男生的!
十四樓:
二樓。
毀謗、恐嚇,您確定要告嗎?
--不用急著刪,我已經留證據了。
--The End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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